共有产权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
协商或诉讼分割,优先考虑出资比例和子女权益
共有产权房离婚后的处理需根据产权性质、出资情况、双方协商结果等因素综合判断,主要方式包括:
一、处理原则
优先协商:夫妻双方可通过协议确定分割方式(如一方补偿另一方或共同出售),若协商一致可直接变更产权或拍卖分割。
诉讼判决:协商不成时,法院将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087条,结合出资比例、子女抚养、住房需求等因素判决,通常倾向均等分割或按贡献调整比例。
特殊政策考量:若房屋为保障性住房(如政府共有的共有产权房),需遵循地方政策规定(如政府优先回购权)。
二、具体方式
产权份额确认:
若购房时已约定份额(如出资比例),按约定分割。
未明确份额的,法院可能按实际贡献(如首付、还贷比例)或均等原则划分。
补偿或拍卖:
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时,需按市场价一半补偿另一方(扣除对方应得份额)。
双方均不主张的,可拍卖房屋后分割价款。
特殊情况处理:
无房一方可申请暂住(一般不超过2年)。
涉及子女抚养的,法院可能优先考虑抚养方的住房需求。
三、操作建议
保留证据:如出资凭证、还贷记录等,以证明贡献比例。
专业评估:若对房屋价值争议大,可委托第三方机构估价。
法律咨询:涉及政策限制或复杂纠纷时,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协助。
总结:共有产权房离婚分割的核心是明确产权份额,通过协商或诉讼实现补偿、拍卖或继续共有。需特别注意保障性住房的政策限制和子女权益保护。
上海煊宏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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